觉得自己国家最好……虽然我们现在不是最厉害的,但以后肯定会特别棒吧!” “当然。”凌锐也笑。 这样的戈悦,他是第一次见。 以前总觉得戈悦冰冷冷的不像是凡间的人,也是最近的接触才让他无意发现她的真实一面。调皮又活泼,还带着几分天真的娇憨,就像是一只兔子,觉得这个世界一切都很美好。 因为她那么甜,让人都不舍得唐突她一点,更别说伤害。 想来曾经的冷若冰霜,只是因为不想麻烦吧? 这么一想,凌锐甚至更开心。 他原本想带戈悦回家,自己亲手下厨做几个菜,也为自己加加分,可看着女孩子看向窗外那心情雀跃的样子,突然又换了主意。 虽然他在心里并没有打什么坏主意,但轻易带一个女孩子回家却是一件有可能唐突...
本书架空,考据慎入 新书锦衣血途发布,欢迎收藏! 这里不是春秋战国,也不是东汉末年! 似曾相识的齐楚秦魏,截然不同的列国争雄! 来自现...
关于懒妻教育得当,三胞胎有事就喊爹一朝穿成古代生下三胞胎的农家懒妻,开局就被两锅发绿毛的碗筷和堆积一屋脏衣裳袜子没洗,恶味熏鼻的场景吓呆。这都不是重点,重点是她长这么大也没见过十多只手掌大小的老鼠,同时在房间上蹿下跳的卖力表演。她有心改变现状,试图改写村民们对她记忆深刻的懒媳妇印象。然而家有三个三个月大的孩子傍身,哪儿也去不了,啥也干不了。于是她决定换个思路,视线落在呼呼大睡的原身相公江书白身上,一条妙计涌上心头。她开始各种忽悠夸奖pua起江书白,但凡是他喜欢听的话让他听个够。渐渐的江书白娘发现自家小儿子不再整日瞎逛,甚至经常在家看到他的身影。自家的懒儿媳妇变勤快不勤快,有在待定。反正自家小儿子宛如换了个人,活脱脱蜕变成一个模范相公。此时江书白正在去挣钱的路上,娘子说我认真养家的模样最有魅力。娘子说她想要一辆马车,不为她自己出门坐着舒服,而是心疼我走路出门,为了解放我的双脚,我开始赚钱。娘子说她想盖一座红砖瓦房,她自己即使住在四处漏风的茅草屋内也抗的住,只是不想看着我跟她一起受苦遭罪,为了不让我自己再吃苦,我努力赚银子。后来回过闷来的我想罢工摆烂,发现已为时已晚。...
男人一辈子最值得骄傲的事里包括服一次役,当一回特种兵,和世界上最强的军人交手。还有,为自己的祖国奉献一次青春,为这片热土上的人民拼一次命。这些,庄严都做到了。(此书致敬每一位曾为国家奉献过青春,流过血洒过汗的共和国军人!读者群号764555748)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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